A fame obsessed average Joe escapes a mental institution with a band of misfits for one last desperate attempt to be famous.
美国梦主旋律电影。以歌舞类型来呈现,叙事支零破碎,大幅消解了主人公原型本身浓厚的悲剧色彩。加菲与原型相比只有形似,表演出了年轻人的激情,却没什么艺术家气质。但此类悲剧艺术家的传记片,总是会博得颁奖季的青睐,啧啧啧。
天才早逝。一个热爱音乐剧、希望将其作为毕生事业的年轻人整日在经费不足、灵感难寻、好友挚爱愈发不理解的夹缝中生存,眼瞅即将跨过30岁大关,却还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让世人铭记。当一切成为过往时,他可以用戏剧化的语言、歌曲去调侃,而那些所能展示出的纠结、痛苦恐怕已不及百分之一。作为百老汇与好莱坞炙手可热的当红炸子鸡,导演在片中埋了不少彩蛋,只可惜阅历不足,无法全面体验那份惊喜和感动。以及看起来有必要补一下《rent》了。
传记歌舞片还是第一次看,感觉电影好像有意的回避那种“快闪式”编舞,大部分的歌舞场景都放在舞台排练或者独角戏,更有沉浸感和真实感,而且加菲唱歌居然这么棒!!惊喜
it is the moment/你要以恐惧为主题 还是以爱?/端盘子的作家&有作家梦想的服务生/DV机绝了📹📼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LMM首次做導演能有這個水平,他真的很有才華。這電影形式眼前一亮,展現musical行業的艱難,並致敬了LMM的知音Johnathan Larson。Broadway充滿有才華的演員,但有幾個能以此為生,感謝這些堅持夢想的人們❤️
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部普普通通格式标准的传记片,但从它舞台剧式的演出,夸张的表现方式中就可以看出这部电影的闪光之处,更不要说本就出色的表演与音乐了。但是全片从头到脚都包裹了一层浮夸,所以不是我的菜。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终于看到一部94届奥斯卡不垮的了。凡妮莎·哈金斯唱的一首歌还是不错的。
7.3 倒是看出了一些黑暗中的舞者式的设计,但初执导筒的林聚聚显然是不具备冯提尔那样的影像嗅觉,剪辑很多时刻是反而是破功的,摄影机的运动也因此被破坏;它依靠的更多是对于乔纳森拉森,以至于音乐剧本身的真情流露,伪纪录片与内心的剧场穿插共奏,从而谱写出不平凡的人生乐章,《梅艳芳》至少也应该这么拍吧。
johnny has no guide
乔纳森真是英年早逝,他的困境是时间,他的好朋友都在最好的年华相继去世,谁也不想在30岁还一事无成吧。可惜好歌不多,我最喜欢的一首是和朋友一起清唱的《波西米亚》。
贫瘠地燃烧,燃烧到贫瘠。电影一般,内核动人,一流的故事、二流的剧本、三流的制作。很Beatnik,很社畜关怀,依靠free writing和improvising的创作完全解构世界的隐喻和意义、摆脱了象征秩序的压迫,叫嚣出最原始最纯粹的自我表达。我们为什么要玩火?当一败涂地的现实与热爱共存,人就获得了去挣扎去燃烧的所有动力。
音乐歌舞类电影在我这自带加分。
大型MV,情感和人物升华靠生拔。大概我太庸俗了,欣赏不了(我也很无奈啊)
中规中矩传记片,靠加菲的演技和唱段撑起来,回头把rent找出来看一看
好于 91% 歌舞片 ?? 反正还是觉得芝加哥和红磨坊无法超越
唉,又看哭。fear or love,baby?
电影里呈现出的Jonathan Larson,其实和他的那部最著名的作品一样,充斥着某种程度的自私、自以为是、自我中心……但是,我无法讨厌这一切,因为我无法拒绝其中蕴含的真挚和才华。看了不少关于Rent的各种缺点的小论文,很多我也无意反驳,但它始终打动我心,Jonathan Larson也始终让我无比难过——如果他能够继续下去,他一定会创造出不留任何遗憾的作品。
本来是最应该让我感同身受的行业,但我却看得毫无共情。剧作家的早逝确实令人扼腕,但他生前的一切都是通俗的励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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