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青年瑞斯(乔纳森•莱斯•梅耶斯 Jonathan Rhys Meyers 饰)在大使馆中工作,同时他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见习人员,精明强干的瑞斯对“换车牌”,加窃听器之类的任务自然是驾轻就熟,但是他很快迎来了真正的挑战——配合探员瓦克斯(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饰)在巴黎的行动。
瓦克斯作风强硬,举止粗暴。恍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国英雄,甫一下飞机,便咬住了毒品的线索一路大开杀戒,先后与华人、巴基斯坦和黑人帮派连番激战……瑞斯对神奇的瓦克斯目瞪口呆之余,也渐渐跟上了他的节奏。任务接近尾声之时,两人意外发现瑞斯居然也是恐怖分子的目标人物之一,原来恐怖分子们以瑞斯为突破口,试图刺杀赴法访问的美国高官,于是这对临时搭档,迅速整备出发……
好久没看这么纯粹的歌舞片了。哭了。。加菲太有才华了,LMM也完全不像一个新手电影导演
7.0 通常了一些。毕竟是根据真人故事改编。
加菲尔德在这里跟个老太太一样。
非常典型的美国电影,前半部分代入感不强,后半部分渐入佳境。乔恩的努力、挣扎、死亡、成功,都归于一个词,无常。最近读关于阿德勒的心理学,很有感触,你的课题只是把每一天过好,每一天的舞蹈跳好,照佛学讲的“无常”二字,眷恋过去,远眺未来,都是愚蠢。
What can you do?
好像都完成了,但不好看。开头像歌舞片的大通货,中后段的故事又极为省略。倒数计时声串联起的多个时刻间的互文很流畅,加菲的几个唱段唱的不差。但加菲戏路还是太窄了,脆弱焦急都是可信的,但是舞蹈和音乐都不够潇洒,歌舞题材里加菲真的没有优势,太软糯了,演得好,可是不发光。主题和历史深度是高于【马戏之王】,但是从歌舞题材的歌舞表现,特别是男主表演精彩度、歌曲质量都远远弱于【马戏之王】。
恰逢故事中的年龄段,社会时钟一直滴答滴,一直在抗争着摆脱焦虑跟着自己的节奏走。电影很工整,音乐很流行,加菲进步了。
想说剧作常规,但作为传记片又好像不是编剧的错,开始意识到很多人(其实也是很少人)的人生大抵也是如此。看的时候当然会忍不住想到爱乐之城,但再也无法有当初看爱乐之城时候的情绪。在什么年龄遇到什么电影确实是一种缘分,而这样同样的电影也会不断不断地以不同的外壳呈现,给恰好遇到那部电影的人。
歌好听,加菲演技好绝,梦想很美好也很残酷,幸而我们见证了一个梦想的成功,同时也为那些曾经奋斗过但没有实现的梦想鼓掌。
懂了,我离灵感乍现梦想成真就差学会游泳了,明天就去游。加菲是我能get到的那种带着聪明劲儿的帅气,加上手长脚长,演得挺有说服力。歌好听,用一出戏来串场也很美好。人到后来才发现,一生的导演演员观众,都是自己罢了。幕拉开的时候没有人是准备好的,天才也一样。而落幕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不够。
剧中剧复杂结构,音乐一首一首不断交集颂唱而出。
太远了也太近了,不知道怎么打分。可能一年前看会觉得很cliche,但现在我是一个有遗憾的妥协了的前从业人员。
本来就是想随便看看,然后放下了手机专心看完了整部电影
A musical about making a musical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贫瘠地燃烧,燃烧到贫瘠。电影一般,内核动人,一流的故事、二流的剧本、三流的制作。很Beatnik,很社畜关怀,依靠free writing和improvising的创作完全解构世界的隐喻和意义、摆脱了象征秩序的压迫,叫嚣出最原始最纯粹的自我表达。我们为什么要玩火?当一败涂地的现实与热爱共存,人就获得了去挣扎去燃烧的所有动力。
剥开音乐剧的壳,内核就是个三十岁焦虑的故事,不是粉丝,没有共鸣。
一開始是吸引人的,即便是屢見不鮮的追夢故事,和對歌舞片形式的大膽創新,和《安妮特》走了一條不一樣的創新路線,再加上一首首好歌、一把把好嗓子,感覺是花了心思、誠意十足的。然而,越往下看,越讓人覺得形式大於內容,時不時跑偏一下,時不時又跑偏一下,就像是直白地告訴我,精力就沒花在重要的地方,所以,無論是追夢之路、情感關係、社會話題,都膚淺地撩一下就跑,充滿了急躁、匆忙的觀感。
泳池那场戏很有创造力。故事选取了主角年满30岁之前的那段潦倒时光去讲,视角也挺独特。
可以把餐厅服务员满腹的烦躁化为直抒胸臆的宣泄,可以创作富有前瞻性的音乐剧讽刺未来人的情感麻木,可以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永不言弃地追逐梦想,这就叫大艺术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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