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弗里曼、鲁比·罗丝将主演动作惊悚片[征服](Vanquish,暂译)。乔治·加洛([中间人])执导,加洛与Samuel Bartlett共同操刀剧本。弗里曼饰演一位退休的警察局长,他通过绑架他的看护人(罗丝)的女儿来勒索她,迫使她帮助他,欺骗他腐败的警察团队,企图清理整座城市。该片已在密西西比州比洛克西开拍。
两岁多的然然的第一场电影 我觉得很好看 又正能量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All the Irish need to survive is a phone, a Guinness and the sheet music to “Danny Boy”. 这就是,乡愁电影?
街道的制景感太强了。整部影片好似孩童的回忆散漫无重点。整部影片属于有佳章但非佳作。
导演只是想拍一个童年回忆,为什么要求他处理北爱极其复杂的政治和宗教冲突,当然他也处理不了
我毫无抵抗力的类型之一:generational drama,而且不是意大利人拍的(how rare is that!)导演是哈利波特第二部里面自恋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
异乡人关于童年的吉光片羽,不高级却有真挚的况味。
How lucky he was.
因为是私人记忆 所以还原“它”就好
很像正午阳光品牌会做出来的影视作品,从一开头场面到人物关系,都是好但似乎又有点滥。从景到摄影都弥漫着舞台剧摄影作品的气息,尤其人物常常正脸特写来处理,更像是摄影作品的动态影像,其中不乏一些小男孩在车下可以清楚听到父母的谈话这样的情节,就更能理解为一种舞台剧了。但是这部电影里舞台剧和电影都用了彩色来处理,黑白光影反而是一种真实生活。最喜欢一场戏是爷爷奶奶在窗边的谈话,丹奇为整部戏注入了恬静的烟火气,是一种日常的美,不是戏剧味。这里我也喜欢这部影片的黑白摄影,它让朱迪丹奇脸上的皱纹更加深刻清晰,展现了苍老和岁月的力量,不同于兰心里我总觉得黑白是为了掩饰巩俐作为本身的年龄和生理状态,智齿利用黑白摄影是不太精致的布景变得更有风格,这部电影的摄影匠心独运。最后丹奇的送别戏和别告诉她一比较高下立显。
肯尼斯·布拉纳,一个庸俗/确有才气/沉迷摄影教材/醉心奇技淫巧/为自己中产以上的无趣童年涂脂抹粉/的自恋狂。
肯尼爵太努力了,无论炫技还是塞梗,然而…meh… 【而且主题真是讲跑路吗?第一世界的人民投胎好,跑路好轻松
2022-03-23 真希望有高人能教教肯尼思·布拉纳怎么拍电影。
春节 东站东国瑞电影院 平哥第一次去电影院,有点害怕啦
最後半小時開始發力——Buddy和爺爺的對話、Buddy和奶奶的對話、媽媽和爸爸的對話,劇本寫的真好。近年英美作品看得比較多的是選擇不移民的(體現Community文化)以及新移民的不適,其實選擇移民前的糾結、對故土的眷戀,是最迷人也最心碎的狀態。小男孩表演很靈動,媽媽演技大爆發,Dornan一如既往的帥,爺奶穩(特別是Dench結尾處的Don't Look Back),希望拿下SAG群戲。
5.3 一个馅饼切成几块足矣,但吃前非要捏得粉碎(主观叙事碎片化);糖少放点就够了,但它偏偏要搞得齁甜(配乐满得莫名其妙);馅料看上去挺足,然而却不入味(尴尬单薄的情感表现力);厨师忘记在表面撒上糖粉,还是不正宗(画面太"新",像个做旧不彻底的电视电影)。传承于肯尼先前作品的舞台式布景,到头来还是如作戏般轻浮。M夫人与荒原老狼的罗曼史,乃观影过程唯一戳人的动情之处。提名奥斯卡BP不是离谱,而是谱子从中间直接裂开。😠
2.0。全片只見到了不屬於現實主義、只屬於舞台佈景的「乾淨」,以及導演沈溺其中嚎啕大哭的可笑場面。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All the Irish need to survive is a phone, a Guinness and the sheet music to “Danny Boy”. 这就是,乡愁电影?
漂泊的爱尔兰人,离开家乡很多人都是出于无奈。难以割舍的故乡情,难以忘怀的童年经历,留下来是为了一辈子的安心,离开却是因为世事动荡。小时候每天玩耍的街道,亲人们与邻居们的笑脸,经历动乱却载歌载舞的乐观的人们,还有自己喜欢的小姑娘,童年的这些珍贵记忆,想必会永远烙印在巴迪的脑海里。
多南和爷爷的演员都是Belfast本地人。小男孩很会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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