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蒂姆·艾伦 Tim Allen 饰)拥有一段失败的婚姻,离婚之后,儿子查理(艾力克·洛伊德 Eric Lloyd 饰)跟着母亲劳拉(温迪·古逊 Wendy Crewson 饰)生活。探视日很快就到了,斯科特兴致勃勃的准备去享受和儿子之间相处的短暂时光,但正当他准备出门之时,却发现有一个人在他家的屋顶上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干着什么。斯科特一声大喝吓得屋顶上的人跌落下来,这时斯科特才震惊的发现,这个人居然是圣诞老人。
斯科特令圣诞老人无法工作,为了赎罪,他只能代替他成为新的圣诞老人,就这样,和查理一起,斯科特来到了圣诞老人的大本营,在这里,斯科特必须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圣诞老人。
其中辛酸,也许身为创作者更感同身受吧,想起自己三十岁前焦虑到离职去写自己的作品,以及现在,废了三年心血的作品还在漫漫无期的打磨中,早已明白了要不停地写下去写下去,已经开始了下一部和再下一部的构思,但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像曾经一样孤注一掷,必须向现实妥协养活自己。tick tick boom,就是创作者的那份对流逝时间的恐惧和燃尽自身追求一刻灿烂的创作热情吧。
但也说了凡事尽力而为
正在奔三看着真的hits too hard。舞台和现实,Jon和Jonathan,Jonathan和Lin和每一个创作者,一层一层串起来,像任何一个音符都恰如其位不能改动的完美和弦,全程不敢按暂停(完全符合第一版trailer的感觉啊啊)。甚至也借此完全避免了音乐剧电影突然开口唱歌容易尴尬的问题。以及Sunday和Rent彩蛋疯狂放送,Lin你太懂了呜呜呜 // trailer看起来也太好了 节拍 时钟 鸣笛 打铃 心跳 tick tick tick tick boom! Fear or love baby don't say the answer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选取三十岁前夕的工作坊筹备作为主要事件,它不是真的最后营救,却有效地映照出当时当地戏里戏外的遭遇和心情。跳脱的歌舞和纪实的传记类型,在一种相似的怀旧情愫中完成了合奏。
44/365 “希望人生的每一天都这样度过”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要歌舞有歌舞要节奏有节奏要故事有故事要感动有感动。创作者对自己的掏空和压榨,永远震撼
「音樂劇」部分密集但印象深的音樂卻不多;「電影」部分的劇情和拍法都乏善可陳,ending的友情線高潮顯然比整部戲的愛情戲要可觀得多。整部戲主要靠剪輯上舞台與戲劇的對切塑造節奏,相信做成舞台劇其實會更有感染力。
排练和声段落,每个白人中间都夹着一名少数族裔,格外整齐。太服气了,有劲儿吗?真的开始觉得美国片不如法国片好看了。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削弱了我对歌舞片的好感,以自我(梦想)为中心的人,他的身上并没有光。相反,该片不断用29岁奔三的年龄焦虑来表达逐梦的急迫,急到好像有躁狂症一样,没有与梦想和衰老和解的追梦人,狭隘到令人疲倦。所以我无法被他激励,他也不是好的榜样。
why do you write like you're running out of time...
看之前没了解片子任何背景,然后边看边一直在感叹好像rent啊,看到最后才发现拍的就是rent的原作者的故事……
惊喜加菲 开场就炸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我该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 A love letter to theater and all the dreamers. 眼泪止不住。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以为奋斗,其实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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