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色调大量填充了明亮的白色,营造永远是大白天的效果,给观众潜意识里去制造印象恐惧。
丹泽尔·华盛顿儿子主演,他的表演与电影中所扮演的角色一样,满是厄运,非常糟糕,没有其父的犀利与身手,一张软弱的大众脸,窝窝囊囊,一无是处。导演的叙事亦是懒洋洋,漏洞百出。导演又强行加入了很多政治色彩,却又无力驾驭,更让影片雪上加霜。
逃跑硬是往悬崖上攀爬,你是在凡尔赛攀爬技术还是
总之 如果电影贴近现实 那这个渣男就成就了导演家里的俩个人 也不亏
这部纯人性,但是我觉得不足以惊艳我,女主确实很勇,但是如果后半部分没有那个比较善良的男的估计也难活,不是纯靠自己,另外,女生最好还要多学一些技能阿,关键时刻能保命那种
女主攀岩躲避追求,利用4个男的互相猜疑反杀取胜。情节还算合理,反派乔许有点丧心病狂加蠢笨。
《信条》前传。又名《我那如同冬兵假手般的左手》,和《坎妹为何会死于疲劳驾驶》,以及《一切幕后黑手都是美国》,最后《让他自杀不比亲自追杀简单多了?》。本来小华盛顿和坎妹好好谈着恋爱,结果他疲劳驾驶坎妹死了。小华盛顿回到事故现场正准备自杀呢,这时来了俩警察要杀他。怎么希腊警察也和美国警察一个尿性,让人自己死不是更简单么?小华发现被人追杀后亡命天涯,激发了生存欲望和超强的斗志,每一次险象环生,但都惊险脱身。虽然他的左手受伤严重,但战斗力比完好的右手更强。他从停车场楼顶往下跳时被导演诺兰看见,从而招募他成为了“信条”任务的第一个特工。在此之前,他解救了无辜的男孩,为此次“厄运假期”画上了句号。
氛围还是构造得不错的,但是反倒因为最终大背景落脚到政治博弈上,让人觉得无趣了些……
导演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小说 然后又拍成了电影 算不上是部爱情片 只是生命中一段时间的记录 恰巧这其中有短暂的被定义为爱情的东西飘过 后半段想反应当下印度男男感情的问题 可惜想表达的太多就什么都表达不好 因为还想拍成励志电影
总之 如果电影贴近现实 那这个渣男就成就了导演家里的俩个人 也不亏
原來希臘不僅有古老的歷史、美妙的風光、腐敗的政治、糟糕的財政,還是一個讓傻黑呆的青年升級成superhero/黃金聖鬥士的聖域?我就不死,你咬我?
看过不少攀岩片了,这部比较假些,但不妨碍我手心出汗,脚掌发软,情节也算有点新意。是一部值得观看的电影,不知为什么给分不高,我给它加点分。
过程中几男都被男主干掉,
千方百计想夺回相机,
前半部分中规中矩,从姐姐离家出走情节开始紧凑。
很喜欢,色彩镜头语言美术摄影都很赞!故事我也很喜欢!里面有丰富的印度文化背景。刻画欲望的部分也很真实。里面的场景美术一点都不输call me by your name。这一点我很震惊,有机会要去印度旅行。
真的很不敬业的电影,女主攀岩的岩石明显是用水泥堆砌的假山,溜缝的色调,景区小木屋,真的是浪费了这个带劲的故事。
镜头语言跟故事情节走的朦胧路线
谢谢你 tmd死渣男 骗炮也就算了 姐弟两个一起骗 得亏你了 他们变得更勇敢了
前半段男主非常主动(不太喜欢这个时候的男主),是两人某个艺术的契合点让彼此看到了自己的灵魂,后半段迷幻一样的情节,无缘无故消失还是在和姐姐私奔后消失。后半段情节有点掉尾,但喜欢男主的一个转变。离开老师那段彼此拥抱哭泣,此时只有这两个人是真正互相理解对方的,渴望能找到志趣相投,可以找到迷失的灵魂。也许最后男主最后找到了迷失的自己,虽然痛苦但把刻骨铭心的爱恋写成了一本书:To The Man at the 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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