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 A love letter to theater and all the dreamers. 眼泪止不住。
滴答,滴答……这是时间的声音,生命的声音,死亡的声音。在最后的那声响起之前,你会作何选择?
银幕和舞台的玩法很难兼容,还是放回舞台上吧……
不好看,啰里啰嗦,小资的自怨自艾,无病呻吟,典型的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不是太在意主角的样貌,但是为了政治正确,女主太丑了,还是黑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牢笼还是翅膀,你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关于音乐剧的音乐剧,优秀的地方大多数来自传记原本的天妒英才,整个故事因为音乐剧的感觉非常零碎,角色基本靠加菲尔德单人凯瑞(毕竟是传记),3星多一丢丢到不了4,更喜欢LA La Land
①大学时演的第一部剧就是本片主角写的Rent,②餐厅忙碌的段落也让我想起了在当年在中餐厅打工的日子,③主角的状态也是让人羡慕的,他付不起房租但仍坚持创作,而我付不起房租却仍麻木不仁…④所以就个人而言是部情怀片,暂时无法客观对待
近期处于对加菲的少年感重新上头的时期 看什么都不重要...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斯通纳》中的melody——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剧中流淌。好听好看又好玩😄
用音乐具象化展现创作者的生活和想法,妙啊。音乐很好听,原型乔纳森的故事太动人了,在快餐店打工维持生活,创作出了音乐剧《吉屋出租》,却在这部作品在百老汇首演前去世,这部作品红了几十年,但乔纳森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切。
林-曼努尔·米兰达确实是有才,这个电影我感触太多了,Jonathan Larson,Respect.
好喜欢啊,一开场的30/90就抓住了我的心,因为我也刚好29岁,真的滴答滴答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响起,被时间被时间的观念所追着跑的感觉真的好强烈,每一幕都很流畅剧情和歌都配合的很好,对音乐剧多了一份好奇,是本年度最喜欢的电影之一。电影与音乐剧结合真的好好,加菲没想到这么能唱,能看出来为了角色准备了很多,演绎上我觉得是满分的答卷了。
哎,太戳了,29岁还在等待机会的剧作家,到底该怎么坚持下去。这里头的歌我都挺喜欢的,日常小灵感捕捉而成的小歌很多,加菲演和唱都相当努力,久违的baby V一开口我就仿佛回到那个夏天。LMM第一次当导演,感觉那种死线逼近的感觉做紧凑一点会更好。
影片结尾,拉森却重整旗鼓,开始创作《吉屋出租》。就是这个瞬间,对我的冲击力太大了。看完影片我其实不会觉得拉森可怜,甚至有些羡慕他。
电影只在结尾提了一句RENT,甚至一首RENT的原声都没出现,但是从头到尾都是RENT的影子和故事,电影本身只值三星,但是因为RENT所以值五星,也正是这部电影,终于有那么点懂RENT了,传奇即传奇本身。
I may never find a musical that speaks to me like La La Land, or maybe it’s not a musical I should be looking for. And stories like these, they make you wander why, and how could I.
每一个演员都唱功了得。独白部分都很赞。最喜欢的三首歌是Boho、Sunday和come to your senses。估计没人能对它们说不吧。
网飞能不能别拍伪纪实片了,开头那个N一闪过接下来两个小时只要一想到这东西在消费我的同情心和价值取向就会心理不适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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