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0岁的辽宁兴城人彭锦西被情敌秦升举报“投机倒把”入狱,失去了上大学的资格。彭锦西出狱后自产自销做起泳裤生意,女友罗虹不离不弃,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喜结连理,彭锦西成为当地第一个“万元户”。1980年代初,政策放开,远亲贾为民等人效仿彭锦西建作坊做泳装,开始与他展开价格战,彭锦西夫妇见招拆招,既巩固了本地市场,又团结了同行,彭锦西领路让“兴城泳装”走向全国。上世纪90年代,彭锦西遭遇秦升复仇和市场整改的双面夹击,跌入低谷,他依旧乐观,凭借过人的智慧,几经沉浮找到突破口,建立正规工厂和自主品牌,成功突围。之后,彭锦西夫妇带领“兴城泳装”乘风踏浪,成为全球最大的泳装生产基地,世界上每4件泳装就有1件是兴城人生产出来的。
老大爷都70+老年痴呆了,还在干杀手而不能退休,看来电影里的杀手都没有好下场,不过富豪女和她儿子被替天行道这种题材还是百看不厌,也诅咒无能的警察和法律吧
老硬汉的片子,虽然剧情少了点趣味,可打架从不拖泥带水。莫妮卡贝鲁奇是真的老了。
故事架构非常好,但有点可惜,影片把主要篇幅给了男主个人的艰难等待上,如果在尔虞我诈方面表现的更多一些就好
看得我莫名其妙,1小时30分钟电影确实短点,如果直接用这种方式来显示人性的贪婪,太直白了吧,中间那个女的我以为是幻觉,没想到是真人,看到最后感觉食之无味,没啥出彩的地方,但也不是特别烂,三分吧。
奈何岁月不饶人,片中如此,失忆、失语,连手枪的撞针都忘记装。现实中也许也会如此吧,布鲁斯威利斯已经宣布息影,连姆尼森又还能再打几年呢?
建议跳着看看动作戏就好了,有两段还是挺过瘾的。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套路有点老,但是周末晚上看看感觉还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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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但记不住,反正老爷子就是要干你,不过老爷子这么大年纪了,片子里基本次次都有一夜情或被暧昧、明示暗示,挺厉害的
迅速杀掉一人埋了,在金子那做个标记,带着工具回来
要啥没啥,taste like shit.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我觉得挺好看的,连姆和那个警察演的都好棒哦
连姆尼森居然先go die了,和之前其他电影风格不一样,这是要让位吗
沙漠的残酷让人对一切都产生了幻觉,在任何极端的环境下,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
很真实但有点乱。扑面而来的英雄迟暮美人易老啊。
对人性的挖掘不够深刻。守金人遇到任何机会,都有可能抛下“挖掘机”搭档,不可能无条件信任对方,并上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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