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搭配盖·皮尔斯和莫妮卡·贝鲁奇倒是让片子演员阵容更加上了一个档次,不过故事内核仍然还是那种营救系列孤勇特工杀坏蛋类型。
可以一看的。 莫妮卡贝鲁奇,时间已经磨灭了她大部份的美丽
还算不错吧,虽然不是很打,但是应该算是环环紧扣
本片最大的意义就是三位老同志刷存在感,连姆大叔、莫妮卡姐姐、盖皮尔斯,都已过花甲之年,加起来二百多岁了,向他们致敬!
你想表达啥,一个职业杀手到了老了得了老年痴呆后想改邪归正?那么他这前几十年染上的鲜血算什么?番茄酱?
挺好的,很人性,看的是电影,但真正看的是自己,能是男一男二?其实都是自己。
后半段发力。我们连姆大叔可以多演一些剧情片吗,好爱他的辛德勒的救赎
一部好的电影在前两分钟不让人失望,前五分钟不让人烦躁,前十分钟一定让人想继续看下去
衰老,太残酷了,每个人都得面对。
开始双线剧本,不过内容还是比较容易猜到,整体比较平淡,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
虽然知道是烂片,还是会看,谁让喜欢的演员在里面呢,叔的电影是看一部少一部
3.5 营救系的连姆•尼森、疾速系的基努·里维斯、狩猎系的麦斯·米科尔森都在老去。。。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连姆的动作电影应该是看一部少一部了吧,确实很喜欢这个大叔的硬汉电影,但也确实肉眼可见的一部比一部老啊!本来是三星电影,为了这个有点出乎意料的结尾加一星吧,另外就是这几部连姆电影的最后,他好像都不会全身而退了。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连姆森尼从老硬汉变成老残汉了,动作影星难避免衰老明显的事实。不是很明白本片连姆死掉有什么意义
虽然片名叫「记忆」,但看完估计不会留下任何记忆。
一把年纪了还在一线干活,不知是悲催还是悲催。尼森感觉还是在线的,身手了得,技法成熟,不过说起自己从不对小孩子动手时,突然感觉有些出戏,雇佣你的老板,不知道有这不可逾越的规矩吗?可能,这是最大的bug了。影片最后,嫉恶如仇的下属,秘密解决坏人boss,看着,挺解气的。。。
「老年性失忆」在本片中的设定除了刻意「卖惨」之外毫无意义,一个冷血杀手因为目标是妇孺而良心发现也是陈芝烂谷的套路,连姆·尼森最终也走上了年老色衰之名演员平平谢幕(柯南道尔语)的老路。
还好吧,回忆起来u盘放哪里,然后下车让警察把自己扫射死,做杀手不就是杀人吗,小女孩是人,成年人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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