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来敲门综艺免费观看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战争片 印度 2017

导演: 金巧巧   

评论:

  • 习浓绮 9小时前 :

    然后我作为一只蹲在地上的野猴子,啃着手里的苹果点头:“对啊对啊。"

  • 伯颖秀 2小时前 :

    一语双关的《Soul》本质上是在向渴望奇观发生的现代人贩卖奇观。在当下这个灵肉分离的时代,这种破《茧》成蝶般的成长体验既可以像真实可触的琴键那样具象,也可以如音乐灵感那般抽象。事实上,绝大多数人的灵魂都会随着死神的降临而彻底消失。如果你不想碌碌无为地过完这一生,那么就像男主角一样去寻找和探索自我吧。他之所以「死后」仍然拥有感知万物的灵魂是因为「死前」就已找到和证明了自我,为此,他的「放下」完全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即便转世投胎成为阿猫阿狗也没脾气,事实上,不管变成什么模样他也都只能说愿意。而暂时陷进「迷失域」的人则需要导师的指引才能找到航向——灵肉统一地返回(家园)该去的领域。然而之后的「万物有灵论」则显示出创作者们一厢情愿的可爱了。试想,谁会指望拥有灵性的猫来教TA做个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呢?

  • 幸孟夏 9小时前 :

    “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这欣豫是一点纯粹的生之欢悦,它不来自具体的事件,不依附于感官,随时生发,如泉流汩汩,不择地而涌出,或随一枚种子在秋光中翩然而降。我想spark就是儿时驱使我们无缘无故放声大笑、猛跑一阵的那种神秘能量。或者寒夜独行时忽然吹起口哨来的片刻的旷然。这点欣豫极易在人事中消磨的,“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按本片的意思,大概唯有艺术,或寻一可供沉迷之物,才能给人以随脚出入那“忘我之境”的无上自由。久矣我不践斯境。

  • 卫采宇 5小时前 :

    整部片子整体诡异又唯美,灵魂去往地球前习得各种特性的设定特别像赫尔墨斯教义里的灵魂种子和第八境界。22最后好像去四川投胎惹,果然是享受生活的好地方(彩蛋可以告诈骗了)

  • 弭凝竹 0小时前 :

    居然1983!!!为啥这么些年,我国的动画拿不出一部像样的作品呢?!别说超越了,那时的高度现在看也高山仰止了

  • 彬胤 1小时前 :

    关于梦想,关于人生目标。让我想起贾樟柯曾经说的那句话:如果有人告诉你他的全部生命都是电影,那你快跑吧。

  • 婧雪 6小时前 :

    但是太俗套了一点,交换身体,发现世界动人之类的。关键是,爵士乐只是个元素,而不是更深入的情节点,也不是soul。

  • 年智敏 8小时前 :

    纽约秋天飘到掌心里的一片翅果,可以包含整个世界。

  • 加侠 3小时前 :

    全片最感动我的是22对走路、呼吸、味觉、那些活着的触感的描绘。很疗愈,让心脏重拾「活着真好」的跳动。举重若轻间就把生死那么沉重的事给讨论了,既成人又童话。扣一星是因为画风实在喜欢不起来,总觉得灵魂长得太草率了。

  • 安安 9小时前 :

    三星半。费尽千言,不如活过一回。电影尽心用画面捕捉了心灵意象世界的神采,指出平庸人生的症结,生活细微之美,铺开很多引人走向真理的隐喻之路。令人热血之余却总缺乏助人抗衡真实痛苦的力量……到底他们的心灵如何蒙尘,是什么让他们在拥有的时候变得盲目,让热爱变成荒野上的恶灵,我们该如何面对那些挥之不去的恐惧,解救蜷缩在黑暗中哭泣的孩子?这旅程只是一个开始。

  • 初初 6小时前 :

    那个年代 这种作品 很无敌

  • 彩栀 5小时前 :

    ❹不识海洋真面目,只缘身在此水中——“火花”不是人生目标,想生活的那一刻就是生命的火花。迷失与忘我,执念之差。皮克斯解构“丧文化”,摘除当代社畜的金箍。反追梦、反宏大、反焦虑。

  • 卫天杰 7小时前 :

    为什么要思考意义是什么?

  • 振澄 4小时前 :

    原来黑人父母一样希望孩子找稳定出路,当个老师,别瞎折腾,这一刻,山东即世界,世界即山东,天下大同。

  • 博谛 2小时前 :

    满怀期待去看,触动并不是很深,也许因为我本来就是没什么追求的废柴吧......

  • 却星波 8小时前 :

    每一个打工人都应该看看。我喝奶茶,我吃火锅,我同爱人亲吻,我感受每一阵风拂过脸庞,我看《心灵奇旅》落泪,都是永恒的一瞬间。

  • 徐晓昕 6小时前 :

    无比丰富的背后世界观:柏拉图、普罗提诺、诺斯替主义、摩尼教、赫尔墨斯主义神秘学、通神/生天、西藏度亡书

  • 敏婧 0小时前 :

    老鱼:你就在大海里。

  • 惠问寒 9小时前 :

    适合成年人和抑郁症患者观看,活着可以不为了什么伟大梦想,为了生活里的琐碎小事儿一片吹落的叶子一片好吃的披萨也可以勇敢美好的活下去~七分治愈三分致郁,温暖且丧

  • 公恨桃 0小时前 :

    我时常思考为什么我走路的时候会喜欢触碰事物,会对路上遇见的很多微不足道的事情好奇,以前我会觉得自己是多动症罢了,现在想起来,也许那刻我jazzy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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