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很可爱,但是有些地方太离谱了,,,,我和同学说,这个狗飞过去一定是要靠勇气不靠别的,这就是他最大的buff,结果真就靠勇气过去了
“I'm going no where you can't find me.”走吧,不要回头,走或留,都需要勇气。
理解这部电影的关键不在于了解爱尔兰那段新教旧教的斗争,而是在于明白这是一部以孩子为视角的半自传的故乡电影。具体呈现在分裂的结构、错误的大人视角以及各种设计性很强的片段,每一个场景和戏就像是导演记忆里的碎片,其中链接性不强。同时其小孩视角并没有像乔乔兔的异想世界一样专注,反而架构在如此有戏剧性的大背景下,之后还想用“精致”的视听拍着辛德勒的名单的故事。影片并不现实也不理想,这让前后的风格很不统一,伴着各种设计性很强的桥段会让人游离与故事之外。半自传最大的优势在于真挚的情感,比如爷爷奶奶出现的每一场戏都很出色,虽然表演赋予了大部分生命力,但这一定是真实的演绎。总的来说,导演整拧巴了,黑白滤镜成了减分项,不差也不优秀,构图调度变成了抒发孩童天真的障碍,唯一可供回忆也只剩在了音乐中……
比预想中好看很多啊!最后全员出动的时候真的很燃。那个reporter居然是jimmy kimmel也是意外之喜
(豆瓣真空期补标9月末-12月)廉价的设计感,做成黑白色调就是自信不足的表现。
狗狗很可爱,但是有些地方太离谱了,,,,我和同学说,这个狗飞过去一定是要靠勇气不靠别的,这就是他最大的buff,结果真就靠勇气过去了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故乡这两个字,无论最后扎根在哪里,都是不一般的份量。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楼房街景,甚至于讨厌的邻里和八卦,在走之前和走了后都是会想念、留恋与不舍的。但就如片中老一辈所说的那样,“There were no roads to Shangri la from our part of Belfast.”“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
音乐太满,情节琐碎,导演迫不及待地想展现他的乡愁他的记忆,以致语无伦次。离开家永远都只有一种可能:为了更好的生活。
Biological OMO is the magic of the life. Good bye, childhood and my hometown!
5.3 一个馅饼切成几块足矣,但吃前非要捏得粉碎(主观叙事碎片化);糖少放点就够了,但它偏偏要搞得齁甜(配乐满得莫名其妙);馅料看上去挺足,然而却不入味(尴尬单薄的情感表现力);厨师忘记在表面撒上糖粉,还是不正宗(画面太"新",像个做旧不彻底的电视电影)。传承于肯尼先前作品的舞台式布景,到头来还是如作戏般轻浮。M夫人与荒原老狼的罗曼史,乃观影过程唯一戳人的动情之处。提名奥斯卡BP不是离谱,而是谱子从中间直接裂开。😠
“走吧,再也别回来。”
散文诗一样的电影 但拍的有点平淡寡味 演员加分不少
但这英国口音怎么有股咖喱味。
很私人,但还是勾起了一些共同回忆的,比如爷爷奶奶,抢劫超市,飘和星际迷航。“爱尔兰人必须离去,不然世界上其他地方就没有酒吧了”. 但整个刻意黑白和最后的字幕又太掉价了….Van Morrison好听
从头到尾看得津津有味
可以理解导演的童年粉红滤镜(虽然这是部黑白片),但是回忆里的父母似音乐剧演员一般的美丽且能歌善舞会不会也太失实了
散文诗一样的电影 但拍的有点平淡寡味 演员加分不少
那是已经纷乱的土地,它唯一的价值是,小男孩在学会识别差异之前先学会了爱。
大背景、小人物、童年视角和乡愁的老配方,那场骚乱更像是强加的戏剧动力,个体裹挟其中的层次处理得简单又混乱。比较真诚动人的是小男孩一家人相处的点滴,电影里的牛仔主持公正,飞车渡过难关,现实中离开的和留下的都是时代洪流里的浮木。孩子关心的本该是座位的远近,要做的选择确实海的这边和那边。
镜头语言成熟,较多长镜头,开始时的两个环绕镜头运用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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