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连姆森尼从老硬汉变成老残汉了,动作影星难避免衰老明显的事实。不是很明白本片连姆死掉有什么意义
②莫妮卡·贝鲁奇,曾经的美丽传说…
优秀的演员老了也很有魅力呢(p*ta madre各位学会了吗XD
英雄迟暮,象一位老朋友,只要片子不要太差到IMDB5分以下,一般还是看一下。
多年的老辣杀手会因为对方是个孩子就心慈手软,这个设定就属实荒诞不经而且透漏着一股子当婊子立牌坊的味道,根子上味道就臭了,那后面的可看性也能想象了。
连姆大叔年近七十还这么拼命拍动作戏,可敬!
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在男主决定留下看护金矿的时候我就在想,另一个人会不会故意拖时间..... 而在已经很崩溃的状态下,有车经过,男主看了看车又看了看金矿,最后还是没有求救... 就很无语 典型要钱不要命。不过很高兴Zac 尝试不同类型电影
有一种感觉,英雄迟暮,深感惋惜,但内心的正义没有老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1、故事一定是关于拯救,不管什么立场,突然就要开始帮人了
早知道能这样一刀头 个么这个老头头也不用这么忙活了呀
老套,但几位老戏骨还是贡献了不错的表演,至少让人有“不让美人见白头”的感觉。
连姆尼尔森的动作还是那么的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看的还挺带劲的,尼尔森也老了,越来越多这种英雄白头的无奈感的戏越来越多,有点唏嘘
及格惊悚片 好爸爸还是一如既往老辣 不过,把信息写在手臂上不是盖皮玩剩下来的吗?
现在突突突片是多后继无人啊 大叔已经救女儿系列以后又拍了三本救别人了…心疼!
烂番茄86分,贫穷和贪婪,哪个才更可怕? 人性在两者之间不断被审视被扭曲。我害怕贫穷但并不一味贪婪,懂得适时取舍,抑或才能全身而退。无人区的沙漠公路片带给我生理上的刺激大于剧情本身,演技在线,推荐。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拍的波澜不惊。。。这导演还拍过黄金眼和皇家赌场的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