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杀手也有原则。比 杀手没有假期 多点的是还 后继有人。
虽然谍战感很浓,最后的转折也是很厉害,但其他方面真的一言难尽。
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拍的啥呀这都是…好人不是好人,杀手不是杀手,太无聊了啦!
没新意 私刑萬能 皮尔斯肯定在想这个失忆角色比不上我之前那个哈哈哈
只可惜剧情实在是蹩脚,写了个复杂却又毫无吸引力的故事,太拙劣了,硬着头皮看完。这种好人坏人的戏太直白,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演得挺好,别再演了。
2022.06.27.Mo.20:55.长沙.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我不理解,一个疑心同伴会独吞金子进而选择留下来守金的人,居然会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交到这个不信任的同伴手里,好似完全没有考虑过被伙伴放弃的可能性,剧情的每一环我都有很多的不理解
奈何岁月不饶人,片中如此,失忆、失语,连手枪的撞针都忘记装。现实中也许也会如此吧,布鲁斯威利斯已经宣布息影,连姆尼森又还能再打几年呢?
真的是耐着性子看完 结局也很 法律治不了 只能暗杀
廉颇老矣…近些年看着老牌动作明星们的新剧 容颜看去 身材走形 动作缓慢 总有种心疼的感觉…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还算合格的商业动作片。片名虽说是有关“记忆”(影片设定为男主杀手得了阿茲海默症),但影片其实更有趣的一个设定是:如果杀手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虽然接到了“订单”,但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故事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本片就是讲了这样一个遵守常人价值观但违反“职业价值观”的杀手的故事(豆瓣简介有误导嫌疑)。
金子在那儿呆了几亿年了至少,不在乎多等几天
很悲惨的结局,面对权钱相护最终只能以暴制暴。美国是多缺杀手啊,死活要雇一个70岁还老年痴呆先兆的人去杀人,完不成还不行,最后被一锅端了吧
很少不用营救命名的连姆叔的犯罪动作片,剧情流畅,莫妮卡大美女老了但记忆碎片的盖表演还不错啊,况且小姑凉很漂亮,商业片中规中矩,为什么评分这么低呢?连姆叔70了至少多加一星。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别再让连姆·尼森杀人营救了好吗?他老了看不出来吗?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