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才明白,虽然菲力身上有缺点,却是这堆人里最单纯而正常的人。他的死更让人看见深藏在他性格里的可爱和真诚。而另外三个人,都是戴着好人面具的可怜人:一个是油滑的趋炎附势,一个是懦弱的一蹶不振,而儿子,从骨子里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阴毒和变态,这种性格养成源于他病态的母亲,而菲力竟然一眼就看穿并抛出橄榄枝。虽然他的外在形象和表达方式放现在来看不太政治正确,但这些也只是他迫于当时社会环境的伪装而已。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看到过他的内心。
早说了不要看这种文艺片了,没想到又是。节奏慢到令人发指,情节跳跃严重。。最后讲了一个利用医学知识干掉叔叔的故事。。。当然了,这里面还掺杂着一些GAY的意味。可惜了,卷福这么情深,居然栽在一个小兔崽子手上。。
画面美且残忍,看着摄影机划过群山的画面,简直像动物的皮毛一样,发光柔韧。感觉下一秒就要因为呼吸而起伏起来,有点恐怖的美感。剧情倒是简单,美丽的男孩子从开始到结尾一直在做残忍的事情。可怜了卷福了
最后胡子剃光,还是那个熟悉的BC。
真是萬萬沒想到 前半段‘我實在想太多了’ 後半段‘我想的還不夠多!’ 年輕男生演的蠻好的喔
外表 内心,强悍 脆弱。
唉,虽然有些不太喜欢的部分,但还是共情了。
导演没有拍出原著的精髓 每个人交代的都感觉差了那么一点点 所以电影看进去就很无聊 直到最后结尾的反转 也并没有惊艳太多 改天看原著吧~
拍得真好。拿奥斯卡奖实至名归。在那个小镇上,能做到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做自己,真的挺难的。
节奏一直很安静,但细节很多就很有意思。儿子做花朵、George在途中跳舞突然放手、儿子胆战心惊勒马下崖、BC让他骑马跌倒都是有歧义可以误导观众期待的小细节。BC蹂躏纸花、玩汗巾、Rose常常衣衫不整卧床见儿子都很有性张力。电影最初和最后从两个窗户里看BC走过对称的镜头;BC和儿子share烟两次不对称的镜头一次反打一次没有,比较有趣。大概因为是小说改编总觉得也有些无效对白,比如厨娘-不过也许她说的八卦故事就是无意义冷酷为了呈现Rose的孤独感。Yale的细节也不知道作何用。晚宴的光,浅焦和总有独自一人的呈现做出了极致的孤立和尴尬。BC前期还有视点镜头和俯视角度,随着弟媳儿子渗入生活主观视点逐渐消失了,变过肩仰角了,发怒也是客观镜头了。Dunst好棒。
情绪非常到位,整个片子有一种奇异的氛围,怪吸引人的
本来想找个电影娱乐一下,翻了半天结果还是看了这个闷片。节奏真慢,风景真美,(Montana还是新西兰?)音乐真haunting。剧情走向倒是容易看出来,也是大概节奏慢的缘故吧。别的没看出来,主要看出了女导演对toxic masculinity的嘲讽。
下一层,则是犬儒主义与消费主义的盛行,是娱乐至上对人类作为整体的异化,这一层里,资本已经完成了它的驯化功能,人以为自己想得开,其实都是被蛊惑的结果。就像你已经开了水龙头,准备去洗澡,这个时候手机响了。你明知道不过就是个八卦推送,但你任凭水开着,也想要看完。
其实挺有意思的,我们什么时候能看到这种类型的国产片。。。
简·坎皮恩这部前面克制、隐忍,用“奇情”伪装,待到最后图穷匕现,现出彼特扮猪吃老虎的真相,也让人醒悟之前彼特假装成为老虎菲尔喜欢的类型,由猎物变为猎手,令人回味无穷。
第一部令我简直怀疑自己智商为零的电影,看到一多半竟然还是不太清楚各人物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怎么回事,最后也只能靠不确定来猜测这片子到底讲了什么。现在的电影已经要靠故弄玄虚来制造噱头了吗?原谅我不懂这是电影的进步还是退步。(影片中卷福多次穿着大喇叭裤走来走去也没干什么事,真不知道几个意思。)
“犬之力”实是“父之力”
Adam McKay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拍了一部比《副总统》更烂、真正糊穿地心的项目。是的,它只能称为项目(或者SNL三流段子合集),因为如果把它叫作“电影”那就是对这种媒介的侮辱。唯一的贡献大概就是告诉我们Mark Rylance可能是最适合扮演拜登的人选
内敛到最后的reveal也轻描淡写但后劲十足,BC和Kirsten Dunst都演得太到位,窒息了。
捕食猛兽的猎手,以自己为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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